债务人失踪了债权人该怎样催讨其所负的债务
一、债务人失踪了债权人该怎样催讨其所负的债务
1.债务人失踪后,符合宣告失踪条件的,债权人可以向法院申请宣告失踪,向债务人的财产代管人主张债权;
2.债权人也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,讨回债务,法院可以依法作出缺席判决。
《民法典》第四十三条
财产代管人应当妥善管理失踪人的财产,维护其财产权益。
失踪人所欠税款、债务和应付的其他费用,由财产代管人从失踪人的财产中支付。
财产代管人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失踪人财产损失的,应当承担赔偿责任。
《民事诉讼法》第一百四十七条
被告经传票传唤,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,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,可以缺席判决。
二、债务人可以转让债务吗
可以,但是要符合一定的条件。
1.债务转让必须是有效的债务,债务有效存在是债务转让的前提。
2.债务转让中,被转让的债务必须具有可移转性。
3.第三人须与债权人或者债务人就债务的转让达成合意。
4.债务转让必须经债权人同意。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第五百五十一条
债务人将债务的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,应当经债权人同意。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可以催告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予以同意,债权人未作表示的,视为不同意。
三、起诉债务人法院多久会受理
法院一般在七日内受理。提醒您,前提是符合法律规定的起诉条件。
《民事诉讼法》第一百二十二条
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:
1.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、法人和其他组织;
2.有明确的被告;
3.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、理由;
4.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。
《民事诉讼法》第一百二十六条
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享有的起诉权利。对符合本法第一百二十二条的起诉,必须受理。符合起诉条件的,应当在七日内立案,并通知当事人;不符合起诉条件的,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,不予受理;原告对裁定不服的,可以提起上诉。
竹溪县位于大巴山脉东段北坡,十堰市西南部,鄂西北的边陲。地处东径10929’-1108’,北纬3132’-3222’。东与本省竹山县相连,西与陕西省旬阳、平利、镇坪县接壤,南毗邻重庆市巫溪县,是湖北入渝、通陕之门户.县境南北长104公里,东西宽51公里,总面积3296平方公里。境内地势南高北低,全县海拔800米以上的高山占总面积的64%。最高海拔点葱坪主峰2740米,最低海拔马家河乡烂泥湾276米,相对高差2464米。竹溪县境内山峦叠峰,河谷幽深,最高海拔二千七百四十米,最低海拔二百七十六米,地势南高北低,地貌峡谷与山间盆地相间,昼夜温差大,气候属亚热带季风气候,年平均气温摄氏十四度左右,无霜期二百三十八天,日照时数一千八百小时,日照系数百分之四十,年降雨量一千毫米左右,冬无严寒,夏无酷暑,光热适度的鲜明立体气候特征,十分适宜魔芋喜温怕晒、喜湿怕渍的生长特性。据区划统计,竹溪县适宜种植面积近20万亩。